6.1
您如果需要使用和享受本棋牌游戏,则您需要将您享有使用权的微信账号或者手机号作为游戏账号,并按照《网络游戏管理暂行办法》及文化部《网络游戏服务格式化协议必备条款》等要求,登录实名注册系统并进行实名注册。您对该游戏账号的使用等行为应符合公司不时修订并公布的《用户协议》规范。
6.2您进行实名注册时,应提供有关您本人真实、合法、准确、有效的身份信息及其他相关信息,且不得以他人身份资料进行实名注册。否则,公司有权终止为您提供本服务,并有权对您的游戏账号采取包括但不限于警告、限制或禁止使用游戏帐号全部或部分功能、删除游戏账号及游戏数据、删除相关信息、游戏账号封禁(以下有时简称"封号")直至注销暂的处理措施(为描述方便,以下有时也将该等处理措施称为"处罚"),因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您自行承担。
6.3游戏账号的所有权归公司所有,用户注册成功后获得的是网络游戏用户账号的使用权,相应地基于该游戏账号产生并储存于公司数据库的任何数据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账号数据信息、角色数据信息等)均属于公司。用户在完全遵守协议的前提下,在正常使用网络游戏的过程中对属于其用户账号的数据信息享有协议规定的使用权。用户仅可为非商业目的使用游戏服务,包括:
- (1)接收、下载、安装、启动、升级、登录、运行和/或截屏游戏;
- (2)创建游戏角色,设置网名,查阅游戏规则、用户个人资料、游戏对局结果,开设游戏房间、设置游戏参数,在游戏中购买、使用游戏道具、游戏装备、房卡/钻石等,使用聊天功能、社交分享功能;
- (3)使用游戏支持并允许的其他某一项或几项功能。
6.4
网络游戏产品和服务中的虚拟物品,包括但不限于金币、游戏币、房卡、虚拟装备、虚拟道具等,由公司享有其所有权,相应地基于该虚拟物品产生并储存于公司数据库的任何数据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虚拟物品数据信息、等级物品数据信息等)的所有权均属于公司。用户在完全遵守协议的前提下,在正常使用网络游戏的过程中对属于其虚拟物品的数据信息享有协议规定的使用权。您购买、使用游戏道具、游戏币等应遵循本协议、游戏具体规则的要求;同时,游戏道具、游戏装备、游戏币等可能受到一定有效期限的限制,若您在规定的有效期内未使用,除不可抗力或可归责于公司的原因外,一旦有效期届满,将会自动失效。虚拟物品一经购买,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不支持退款。
6.5游戏账号的使用权属于最先注册人,任何用户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让(包括但不限于买卖、赠与、互易、租赁、继承等)用户账号或密码。如果公司发现使用者并非账号最先注册人,公司可以不经通知该账户使用人而直接回收该账号,同时不承担任何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用户违反本条款规定而遭致的任何损失均由用户自行承担。
6.6
您充分理解并同意:公司会按照国家相关要求将您的实名注册信息运用于防沉迷系统之中,即公司可能会根据您的实名注册信息判断您是否年满18周岁,从而决定是否对您的游戏账号予以防沉迷限制;同时,为保障您使用本服务的合法权益及身心健康,公司也会结合不同棋牌游戏的玩法及类型,逐级进行防沉迷限制和提醒,具体标准将由各棋牌游戏单独制定并以合适的方式提示您。
6.7
您充分理解并同意,根据公安部等《关于规范网络游戏经营秩序查禁利用网络游戏赌博的通知》及文化部文化市场司《关于开展棋牌类网络游戏专项核查工作的通知》等规定,公司有权对您在使用本服务时每局、每日游戏币、游戏积分或者其他游戏道具的输赢数量进行限制;具体标准将由各棋牌游戏单独制定并以合适的方式提示您。
6.8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时,公司有权停止或中断网络游戏,并且不向任何人承担因此产生的任何责任:
- 6.8.1 对于公司的网络设备进行必要的保养及施工;
- 6.8.2其它合作厂商或相关电信业者网络系统软硬件设备的故障、失灵、或人为操作的疏失而全部或一部分中断、暂时无法使用、迟延或因他人侵入公司系统篡改或伪造变造资料等,造成网络游戏的停止或中断者;
- 6.8.3 由于公司所用的网络通信设备由于任何原因停止,无法提供服务时;
- 6.8.4 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公司无法提供网络游戏服务;
- 6.8.5
在根据用户使用游戏时间和/或道具作为收费项目的情况下,用户连续180天没有上线游戏,则自第180天当天的24时起,公司有权采取措施取消该用户至最后一次游戏当日止账号上剩余的游戏时间和价值,被取消的游戏时间和价值将不予任何补偿。
- 6.8.6
用户连续180天没有上线游戏,则自第180天当天的24时起,公司有权采取措施删除该用户账号在游戏数据库中的任何纪录(包括但不限于注册信息、角色信息、等级物品信息等)。
- 6.8.7
在以用户购买虚拟道具的使用权或者以接受其他增值服务作为收费项目的情况下,如超出该虚拟道具的有效使用期限或增值服务的有效服务期限(不管用户是否已经实际使用或者享受服务),或者超出有效使用或服务次数,公司均有权采取措施取消用户对上述虚拟道具的使用权或者取消继续提供增值服务。上述虚拟道具的使用权以及增值服务的具体收费标准均由公司在其相关网站上颁布,用户有义务在选择前仔细阅读并确认理解,一旦用户选择购买相关虚拟道具使用权或者接受相关服务,则表明用户已经充分理解上述虚拟道具使用权或者相关增值服务的具体收费标准,并接受其价格。
6.9
用户了解并同意,网络游戏作为一款网络游戏,必然有全面终止运营的情况发生,公司在发生以下情况下会终止运营网络游戏(1)应政府机关的命令终止运营;(2)游戏软件本身的技术问题导致无法继续运营;(3)公司决定停止运营。不管由于任何原因终止运营,公司均会提前60日通知用户,用户应依照公司指示采取相应措施自行处理游戏账号(包括注销或停止使用该账号)、游戏内虚拟物品等相关事宜。用户不得以任何原因要求公司不得全面终止运营。
6.10
您充分理解并同意,若公司依照相关业务规则限制、冻结或终止您的账号的使用,可能会导致您游戏账号下游戏数据及相关信息被删除,以及相关权益的丧失,该损失由您自行承担,对此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